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一)锑相关物项。1.锑矿及原料,包括但不限于块、颗粒、粉末、结晶体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617101000、2617109001、2617109090、2830902000)2.金属锑及制品,包括但不限于锭、块、珠、颗粒、粉末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10101000、8110102000、8110200000、8110900000)3.锑的氧化物,纯度大于等于99.99%,包括但不限于粉末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825800010)4.三甲基锑、三乙基锑及其他有机锑化合物,纯度(无机元素基准)大于99.999%。(参考...
2023年11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目录。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目前发布的食药物质名单有三批,共102种物质,包括《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和《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现将药食同源名单进行汇总供大家参考。最新药食同源目...
根据海关总署《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系统简介显示:对于水产品,一是对进口水产动物油脂、海洋植物产品(冰鲜、冷冻除外)、干制鱼鳔不再实施检疫准入管理;二是对于同一品种已获准入的该品种的可食用部位(如内脏)均视同获得检疫准入;三是对于同一品种水产品,如冰鲜产品获得准入,其他非冰鲜类加工方式视同获得检疫准入。海关总署这一举措绝对属于重磅,将有力促进我国进口更多优质水产品。一、政策解读:一是取消了风险较低的水产品准入要求。油脂、海洋植物产品(冰鲜、冷冻除外)、干制鱼鳔的检疫风险较低,将不再实施检疫准入管理。二是已有准入名单扩大到所有可食用部位。同一品种已获准入的该品种的可食用部位(如内脏)均视同获得检疫准入,举例:某国三文鱼已获准入,该种鱼的鱼鳔、...
行政处罚案例节选某供应链公司以区内物流货物方式申报进口一批食品,申报包装种类为“其他包装”。2024年6月21日经海关查验发现“箱内见天然木托,与申报不符,有IPPC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二条:“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前或者进境时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检疫证书、贸易合同等单证,向进境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报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进境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申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进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未报检(具有有效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专用标识)的违规行为。此案例中,进口货物的包装中有天然木托,但是当事人却在报关单中填报其他包装,未能...
近年来,中药材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根据《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中药材是指药用植物、动物的药用部分,采收后经初加工形成的原料药材,原则上以申报用途为“药用”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药材目录的物品为准。海关对出境动植物源性中药材实施检疫监管。出口中药材有什么要求?▲出口中药材应当符合中国政府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政府签订的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规定,以及进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出口生产企业应当达到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口中药材对企业资质有什么要求?▲中药材出口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料、包装材料等进货采购、验收记录,生产加工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出入库记录等;详细记录出境中药材生产加工全过程的杀虫消毒...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资源禀赋各异,经济互补性较强,彼此合作潜力和空间很大,而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陆地边境线5600多公里,周边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斯坦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现在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新疆成为我国经济贸易向西开放的重要“窗口”,也是与哈萨克斯坦等非转基因油料产国开展贸易合作的重要枢纽。近年来,新疆本地油料(菜籽、油葵、红花籽)种植减少,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逐步成为中国非转油脂油料业务的采购中心。(一)什么是“小油种”“小油种”其实是相对大宗食用油而言的,“小油种”的油料种植范围不广,产量小、数量少,通常没有办法形成规模化生产,最...